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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气体之氢气站的消防管理

盐城气体之氢气站的消防管理

1.日常管理

(1)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定,执行岗位责任制。

(2)严禁烟火。禁止在氢气生产各部位存放易燃、易爆化学危险物品。如必须存放使用时,应经安全、保卫部门和有关领导同意,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在使用后及时清理剩余的部分。除充装台外,其他部位不得存放压缩气体钢瓶。

(3)定期对氢气操作车问空气中的含氢量进行检测,不得超过0.1%。

(4)在氢气生产系统工作的人员,不可穿化纤衣服,不准穿与地面摩擦会产生火星的鞋进人车间。

(5)氢气生产各部位使用的工具应一律采用铜、铝合金等有色金属制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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